第14章 卧龙凤雏凑一起了-《九零军媳:兵王老公不见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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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晚上林毅轩下厨,锦书在里屋拆随身听,有点心不在焉。

    林毅轩的“莲花白炒蚯蚓”给她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,真怕他端出几盘黑暗料理。

    林毅轩长了个冰块脸,说话也没多少表情,语气也是非常正经的,给人极大的迷惑性,不知道他是开玩笑还是认真。

    锦书是有理由怀疑,他一本正经的面瘫脸底下藏着个大男孩的灵魂。

    原来一琛的爸爸是这样的人......

    “饭得了。”林毅轩敲敲门,看桌面上一堆零件,“需要我帮忙吗?”

    “你会修家电?”锦书问。

    “不会,不过我修过装电气装甲车,原理应该差不多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军校毕业的吧?”锦书问,林毅轩点头。

    “大一时,以学生兵的方式参军,两年义务兵,汽修班、侦察连,还在炊事班喂过猪,后来提干,一直到现在。”

    锦书瞳孔地震。

    看似简单的履历,信息量极大。

    稍微对部队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,他这一句话履历,几乎是封神一般的存在,旁人想复制都很难。

    军校毕业就是军官,这不奇怪,但这家伙是以大学生义务兵的身份提干的。

    短短两年时间里,至少要两个三等功或是一个二等功,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。

    怪不得他前世能一路做到那个位置,他的个人能力不是一般的强,于总还咂摸出一点不一样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汽修班到侦察连,一定是军事素质过硬才能做到,能进侦察连的都是尖兵,但从侦察连被发配到炊事班喂猪......你是惹什么事?”这家伙是刺头吧?

    “咳咳,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。”就是打了领导,被处分了呗。

    这种事,林毅轩打死也不会说,尤其是不会当着她的面说,也是要面子的。

    “从炊事班提干这就更扯了——你这是立了多大的功?

    反正不可能是喂猪,让我猜一下——你该不会是单枪匹马捣毁了什么犯罪团伙吧?普通的团伙不至于二等功,你捣毁了d枭窝点?!”

    林毅轩的表情告诉她,她猜对了。

    “你这都是从哪知道的?”林毅轩非常惊讶。

    他的这些事,家里人都不知道,邻居们就更不可能猜到了。

    锦书比了比头。

    “非战时能立大功,就那么几种,稍微有点逻辑能力就能猜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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