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章(求推荐)-《1662,奋斗在路易十四时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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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机勃勃的原野之间,一架不算宽敞舒适的四轮马车,正不紧不慢的奔驰在雨后显得有些湿润的石子路上。
“老爷,马上就到加莱了。”马车夫是个穿着得体的法国绅士,也是车子中“老爷”家中得力信赖的老管家、阿尔弗雷德·巴尔。
“嗯。”车中的“老爷”其实并没有那么老:
阿方斯德莫勒,1645年9月2日出生于法兰西索姆省亚眠市郊索姆河畔的莫勒庄园,而现在不过1662年的仲春时节…
而年不及十七岁的阿方斯,会成为别人口中的德·莫勒老爷,自然是因为已经分了家自立门户了。
阿方斯出生于亚眠郊外一个殷实的乡绅世家,祖爷爷曾是索姆侯爵的得力大将,因功累爵获封男爵,得到索姆河畔一个超过两百公顷的庄园封地。
只可惜,风水轮流转,波旁家族李代桃僵之后,索姆侯爵就突然变成了边缘人物;
阿方斯的祖父考虑到政治环境恶劣,也放弃了被法国皇室征召入伍的机会,转而一心操持家业、并转行经商,开始定居于加莱。
1640年,阿方斯的祖父跟三叔死于暴乱,阿方斯的父亲匆匆携带家人返回莫勒庄园定居;
后又资助阿方斯的二叔、费尔曼德莫勒前往非洲发展,自此兄弟便再也没见过面。
1642年,阿方斯的长兄阿尔芒出生;
1645年,阿方斯出生;
1655年,阿方斯的母亲病逝;
1660年,阿方斯的父亲同样病逝;
家族的全部资产,就给了阿方斯跟胞兄阿尔芒德莫勒;
身为长子的阿尔芒,继承了爵士、庄园跟与依旧在世的二叔有继承权纠纷的、绝大多数的家族固定资产;
而身为次子的阿方斯,则继承了母亲留下的2600利弗尔及其他遗产,并与兄长平分、父亲留下的11200利弗尔现金。
今年2月14日的情人节,长兄阿尔芒向堂亲表妹(阿方斯姑姑的女儿)伊薇特小姐求亲成功;并于一个月后的3月14日成亲。
阿方斯也是在那个时候,不得不分家析产、自立门户。
不过,真正迫使阿方斯自立门户的起因,却是因为没钱。
由于波旁王室热衷于奢侈品跟时尚,使得贵族们同样对此趋之若鹜;再加上、法国中产阶级的财富急剧增长,日常消费上,也竭力与宫廷和达官贵胄争强斗富。
其影响之一,便是一位乡绅在其家族婚约中的支出,从1613年仅需2500利弗尔,到1644年的6000利弗尔,至当前的1662年,已经突破一万利弗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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