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明华,我真的很崇拜你,崇拜你的才华,现在更崇拜你对爱情的坚贞。” “别,别,千万别说崇拜,现在不流行这個词。”方明华开玩笑道:“你也看过我未婚妻的照片,我可舍不得。” “难道我们美国姑娘不漂亮?”丽莎很俏皮的眨眨眼:“那个前段时间经常找你的叫艾米丽的姑娘,安布罗斯大学的学生,不漂亮?” “漂亮,包括你,丽萨小姐,都很漂亮。”方明华回答道;“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,叫弱水三千只取一瓢”。 丽莎最后走了,快到吃中午饭的时候,张先亮回来了。 “张大哥,你去哪玩了?”方明华招呼道:“是不是又去了本特利丝酒馆?”” 本特利丝酒馆是爱荷华城为数不多的酒吧之一,张先亮喜欢去那里玩,可以喝到正宗的伏特加,据他说在国内年轻的时候喝过一次,很喜欢这味道。 当然,那里年轻姑娘也不少。 张先亮听了方明华的话却摇摇头;“没有,我是见了当地的一个华人朋友,他劝我留在美国,别回去了。” “不回去?” “是啊,他听了我前二十年的遭遇,很是同情,说既然如此你还不如留在美国,这里的生活条件要比国内好太多。” “那你的意思?” “如果我现在年轻二十岁,我还真有这样的想法,可我现在已经快50,留在美国能干嘛?我写的东西美国人不喜欢看,骂国家的话我又写不出来,难道又来美国端盘子?!苦吃了二十年,我不想再吃苦了。” 张先亮说完顿了顿:“明华,你倒可以留在美国。” “中午爱荷华大学来了个教授,希望我能留学他们大学,还给我提供奖学金,不过我也拒绝了。” 张先亮听了一愣,紧接着哈哈大笑:“有骨气!有点像我写的里人物许灵均。” 许灵均是张先亮写的《灵与肉》的男主,农场放马数年,平反之后,他毅然拒绝了父亲为他们全家出国想法,决然地选择留在这片他深爱的土地。 听了张先亮的话,方明华笑道:我可不如人家,在美国有一大笔财产让他继承。” “你还用继承?就你在美国的稿费和版税,也够你吃一辈子了!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