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死亡,像成了计数方式一样。 噢,这可要不得,他们又没有惹你。 所以,为了维持稳定,路明非还放了不少血,附着上闪电,炼化成晶体一样的东西储存在ark之中。 保证无色无味无威压,还有......必要的鲜活。 “one doller,just one doller......” 声音从背后传来。 这里是四张背靠背的长椅,两两组合,安置在穹顶之下,供走累了的旅客暂时歇脚。 而这句话在美国则是典型的讨饭话,要一个美元,就跟中国古代乞丐唱莲花落一样。 当然莲花落是指代,没有特定的歌,毕竟每个版本都要与时俱进不是麽! 路明非扭过头去,看到了一蓬铁灰色的头发,乱的像是鸡窝。 而那乞丐似乎也察觉到动静,也转了过来。 体格还挺魁梧,勉强可以看出这是个年轻人而不是糟老头子,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也算得上英挺,烛火般闪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渴求,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又硬又板正,不知道是多久没有洗换了。 要不是没有什么怪味,路明非真会以为这是个落魄的流浪汉,而不是是他模拟人生中的好兄弟——芬格尔。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,能在这撞见你。 “中国人?!” 对方先说,一喜,然后无比熟稔地切换了语言,操着一口流利无比的中文: “大爷赏点钱买杯可乐吧,我真不是乞丐,只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。” “......” 气氛沉默了两秒。 “帮我也买一份,翅腿桶或者是什么好吃的汉堡薯条都可以。” 路明非点头,从钱夹里抽出几张带着崭新气味的富兰克林出来,然后指了指车站另一头的赛百味。 subway(赛百味),全球知名快餐品牌,食物的香味都能隐约飘到这里。 “他们家出名的是三明治,还有就是芝加哥本地的特色热狗。” 对方下意识地解释,然后才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。 哦天哪!我的上帝!神!足足三百美元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