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天圣二年二月九日。 淮阳城轩然坊大海巷甲一户周家。 申时三刻左右,农户周什亏归家,发现妻子与邻居王大头通奸。 周什亏暴怒之下,同王大头大打出手。 妻子周杨氏劝阻之时,身中数拳,摔倒时头磕床脚,颅裂身亡。 看口供,周什亏同王大头各执一词,矢口否认失手杀害周氏。 周什亏道:“小人的妻子同王大头通奸,但小人妻子同小人夫妻感情还在,当时小人同那王大头厮打,小人妻子可是一直护着小人。” “是那王大头,见我夫妻二人联手打他,暴怒之下猛拽我妻子,捶她几拳,我抱着王大头不让其再对妻子动手时,王大头将小人妻子推倒,同我扭打一起,过了会儿,小人才发现小人的妻子方才头撞床榻,惨死当场,求大人替小的主持公道!” 王大头道:“周什亏上来就打小人和周杨氏,更是死命往周杨氏身上拳打脚踢,小人担心周杨氏出事,一直护着,可周什亏盛怒之下,将小人拽到一旁,然后朝周杨氏捶打几拳,打了周杨氏一个趔趄,摔倒时头撞床榻,死于非命。” “小人自知同有妇之夫偷奸乃是大罪,断然不可能再杀人,还是杀的情妇,小人这不是自寻死路么,请大人明鉴!” 叶青看了遍这毫无线索的口供记录,又翻开一页,上面描绘着周杨氏身亡时的屋内场景图。 房屋两丈方圆,屋门南开,床榻于屋中东北角摆放,床头北而尾南。 周杨氏尸体挨着床榻西南角,尸体头东北,脚西南,靠坐于床榻尾部。 叶青视线又落在了图册一边,上面记录着仵作验词: 正身乃淮阳城轩然坊大海巷甲一户周家周什亏之妻周杨氏杨蓉蓉。 二十八岁,于申正左右死于坐南朝北的寝卧床榻床尾处。 衣不蔽体,头发凌乱。 尸体靠坐于床榻西南角,面目平视西南,头顶朝上,而脚心朝西南。 双手摊开,双腿摊开,身躯自然靠坐。 面部狰狞,睁目张口,七窍干净。 后颅正中右斜下一寸,颅骨破裂,伤口长一寸半,深半寸,上宽下窄,属正常撞击伤。 伤口同床榻西南角尖端处吻合。 胸膛左心口有拳印淤痕,似是两拳捶击叠加所致。 双臂有抓握淤痕,左大腿外侧中部有瘀青。 解剖查验五脏并未中毒。 经查验,死者周杨氏乃后颅撞击床脚,颅骨破裂,伤及大脑而死,死状无异。 仵作贺文与天圣二年二月九日亥时二刻书。 翻看一遍之后。 叶青视线落在了‘贺文’这个名字之上。 之前李员外庶女杀人案,就是这个仵作贺文验尸,并记录的验词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