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争夺战2-《穿呀主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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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爱国就是一个炮灰女配,牺牲了自己,成就了男女主伟大的爱情。
而身主就是王爱国。
任务要求:
1、不死
2、不让项剑英和林楚楚结婚
希宁穿好了军装,站在镜子前看看身主长得什么模样。
齐耳的短发,圆圆的脸蛋,因为经常训练而晒得呈小麦色,谈不上美丽动人,但目光炯炯,腰杆笔直、有着军人的英姿飒爽。
摸了摸胳膊,肌肉硬邦邦的,就象是男人的胳膊。而身主记忆里的林楚楚,细如杨柳,娇滴滴的大小姐,和身主完全是二种类型。
看来项剑英喜欢林楚楚这种的,还爱得死去活来。
而身主目前这样,也没办法改变,难不成养长了头发,套上连衣裙,脸上化好妆,只会让人感到不习惯!
很显然,林楚楚是典型的惹事傻白甜型,最讨厌这种女人,好似全身无公害,但天天的作妖,无时无刻不来事。出了事,还要别人来灭火,还要反过来安慰她。
楼下的王爱国母亲在大声地喊,让王爱国下楼,说项剑英来了!
嗓门大得可以去操场上喊口号了,震得玻璃窗都微微响动。军嫂不好当,军嫂大部分的性格都是洒脱泼辣,平时隔着院喊,养成了习惯。
但在项剑英这个军三代看来,林楚楚家里那种低调奢华才是他感觉特别的地方之一吧。
项剑英过来干嘛,当然是一起去项老将军家吃饭。每当休息天,两个人都去项老将军那里,早就约定俗成了。
希宁下了楼,就看到项剑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看到她来了,站了起来。
果然是一表人才,略微宽大的迷彩服套在身上,腿是腿、腰是腰的,肩膀平又挺,整个人就是那么精神。
脸上的皮肤和身主一样,也因为经常晒太阳,而晒成了小麦色,一双硬挺的眉毛下,朗目如星。红唇微抿,显得很有男人味。
“走吧!”希宁出门前喊了一声:“妈,我走了。”
“噢,代妈问一声项伯伯好!”身主的母亲在院子里腌酸菜:“告诉项大媳妇,不用腌酸菜了,过二天等我酸菜腌好了,我就给他们送去点。”
“噢!”希宁出了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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