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二章陈兵二诉离婚案-《请个律师打官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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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有,我上次开庭举过的录音证据。如果法庭判决离婚,我当然要求陈兵赔偿我的精神损失。”桂儿答道。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提出反诉,要求被告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,多少钱呐?”郭问。

    “十万元。”张桂儿应道。

    “请反诉人在7日之内向本田预交反诉费用2千元。否则俺撤回反诉处理。”郭亚萍道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临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。

    “报告李局长。上天在刘3虎家猪圈里找出来的两件证据,经dna鉴定在衣服和匕害人薛丽,也非衣服主人的血迹。经初步分析认为匕首和衣服上的血迹系同1人所留。”马大兵恭恭敬敬地把第1份鉴定报告递到了坐在办公桌后的李志国手里。

    “我是老马呀,都是自家弟兄,你客气个啥呢?你这么站在我面前说话,我倒是有些不自在了,坐到沙发上去说话嘛。”李志国用左手接过鉴定报告,1边用眼睛扫了1遍报告内容,1边用右手指了指右边的沙发。

    “李局长,你太客气了!”马大兵嘴上说着,仍然站在那里。

    “怎么知道衣服上的血和匕首上的血不是衣服的主人的呢?”李志国疑惑地问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第2份鉴定报告的事了。我们经过仔细的寻找,在衣服的内里面发现了1些人体组织的碎屑。我们也进行了dna鉴定,发现它的数据和血迹的数据完全不是同1个人!我们根据衣服上血点分布的规律来判断,衣服上的血应该是位于衣服主人前面的1个人的血喷溅到衣服主人身上而形成的外浸入血迹。”马大兵边说边把第2份报告又递给了李志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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