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八章骆小红的眼泪-《请个律师打官司》
第(1/3)页
半小时后,一份加盖着临海县人民法院印章的调解书出现在了阿蛮的面前,阿蛮快速的扫了一眼调解书的主文内容:
一,争议房产暂归孙江管理,但孙江不得对争议房产擅自处置(包括但不限于变卖、抵押和租赁等)。
二,孙江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三十日前付给齐大红人民币五万元。付给孙海人民币二万元整。
诉讼费三千元,由被告孙江承担。
阿蛮让委托人孙荣签收了调解书,孙荣有些疑惑的问:“李律师,这就完了?那我大弟如果不给钱怎么办?”
“如果到期后,孙江不给付调解书上的钱,你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”阿蛮将签字笔收进了公文包。
“那怎么申请呢?”孙荣继续问道。
“那你到时候和我联系,我给你写一个申请执行书,你送给法院立案执行。”阿蛮起身离开审判庭。
“如果在执行程序中,我大弟仍然没有钱,我母亲可咋整呢?”孙荣还是不甘心地追着阿满走出了法庭,似乎仍然有些不放心。
“如果法院执行庭在穷尽的所有的执行措施之后,孙江仍然拿不出钱来。我再和张总联系一下,张总愿意提前支付几年租金给你们,以及解燃眉之急。”阿蛮宽慰孙荣道。
“李律师,这可得好好的谢谢你呀。你真是替我们想尽了办法。”孙荣脸上露出了一副感激的神情……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