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? 撩-《不剑仙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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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清照真是大神啊!

    别的不说,这个场景真是被她几句词说到了尽处。

    脑子里这么想着,回到家中,他也顾不得蔡确等人忙活把七花马牵去马厩的事情了,径直就回了自己书房,展纸研墨,提笔就写下一首词来。

    其实单就个人口味而言,他爱诗超过爱词,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,读起来更朗朗上口,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,所以穿越以来,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,这一篇,倒是第一首词作了。

    词名《点绛唇》。

    词曰:

    “蹴罢秋千,起来慵整纤纤手。露浓花瘦,薄汗轻衣透。

    见客入来,袜刬金钗溜。和羞走,倚门回首,却把青梅嗅。”

    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,但是没敢瞎改,就自己那水平,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——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。

    就最后三句话,已经够了。

    她会懂的。

    啧,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,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?

    想了想,又在词牌《点绛唇》之下,加了标题,《垂花门》。

    这就更露骨了。

    再没个不懂的道理。

    自己再看一遍,没有问题,在末尾署了名,随后放下笔。

    果然,预判再次正确,这是一首四星之词!

    正合适。

    小心地把墨迹吹干,折起,找个空白信封一装,写上一个“周”字,底下落款“知名不具”,他出了书房,到前面叫人,“易兄,再跑一趟,为我送封信如何?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就是端午了。

    一大早天还没亮,陆老娘就起来了,要去礼佛烧香,蔡确也主动张罗着套上了车,陆老爹竟表示要亲自护送陆老娘去上香,这下子倒是陆洵省心了。

    那人挤人的地方,他又知自己长得出众,太好认了,自然是能不去就不去。

    不过除了蔡确之外,还是又安排了在家的赵壮也一并护送去。

    毕竟除了老爹老娘之外,连陆漳陆温也要去,一大家子人呢,蔡确还要留在外面照看车马,必须得有个人跟着,陆洵才放心。

    至于他自己,现在他倒是并没有太多安危上的担心了。

    这些日子关起门来用功,那么多诗砸进去了,可不是白努力的。

    点亮第六处「星宫」之后,老实讲,无论力量、敏捷,还是速度之类的,其实他自己觉得,自己已经越来越不像是个正常人了。

    多厉害不敢说,再遇上像那天晚上那样的刺杀的话,他却有绝对的把握,不会让那个摸进自己屋子的家伙活着出门!

    再说了,蔡确、赵壮虽走了,家里还有个蔡小娘子呢!

    别看是个小娘子,她动起手来那几下,陆洵可是见识过的,到现在可能自己身体素质已经有所超越,但论杀人之技,他知道自己距离人家小娘子的本事,还相差甚远——毕竟学武到现在也就练了不到半个月!

    有她在家保护,又有什么不放心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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