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买了吃的继续往家走,庞倩吃着香喷喷的红薯,又想起了之前的话题,问:“你爸爸带你去上海,是去走亲戚吗?” “应该不是,我家在上海没亲戚。” “那是去玩吗?” “不知道,可能是吧。” “我爸爸去过上海。”庞倩嘴里塞得满满的,口齿不清地说,“他说上海有地铁了,有些钢材还是从他们厂子里进的货呢。” “我爸爸也说过。”顾铭夕问,“你坐过地铁吗?” “没有。”庞倩摇头,“你呢?” 顾铭夕也摇头:“我也没坐过,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铁了。” “回来了你告诉我好玩不好玩。” “好啊。” “哎,你要吃红薯吗?”庞倩突然想起手里的美食,“你说要分着吃的,你再不吃,我都快吃完了。” 顾铭夕看着她手里已经快要吃到底的红薯,有点嫌弃地说:“我不要吃。” 庞倩瞪他:“干吗不吃!” “我不饿。”顾铭夕扭过头快速地走。庞倩才不依,追上去拿着红薯就往他嘴边塞:“你吃一口嘛,可甜可好吃了!” 顾铭夕左躲右躲怎么都躲不过,没办法只能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:“好啦!我吃过了!” “甜不甜?” 他很无奈:“甜。” 庞倩嘻嘻地笑了起来,这时,一个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骑车经过他们身边,看到两个小孩在马路上追追闹闹,就笑着喊:“呦,铭夕,别在马路上玩儿,路上危险,赶紧带着你媳妇儿回家吧!” “我会注意安全的,钟阿姨。”顾铭夕有些无语,但还是有礼貌地回答。 等到姓钟的女人骑远了,庞倩才朝他撇撇嘴,生气地说:“你干吗和她说话?我妈妈可讨厌她了,因为她总是在大院里胡说八道。” 顾铭夕看看她,不吭声。 这个女人的确有些八卦,举个例子吧,她是金材大院、甚至是整个金属公司里唯一一个依旧把庞倩叫做顾铭夕“媳妇儿”的人。 哪怕金爱华在公司食堂当着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,她也死不悔改。 当时,钟小莲讽刺着金爱华:“人家铭夕活蹦乱跳的时候,你们家多扒着他们家呀,帮着接送,帮着照顾,真把铭夕当自己儿子养了。现在铭夕身子残了,你们就想甩得一干二净啊?我就说句‘媳妇儿’又怎么了?噢!铭夕现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!不要忘了,铭夕胳膊没了,你家胖胖也是有责任的!” 听了这样的话,金爱华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,最后被闻讯赶来的庞水生拉住了。庞水生当着众多同事的面,指天对地地发誓:“我们庞家每一个人,要是有人因为铭夕没了胳膊而嫌弃他,就遭天打雷劈!顾国祥是我穿开裆裤的兄弟!他现在没回国!我庞水生就会代他照顾顾铭夕!顾铭夕就是我儿子!但铭夕和倩倩现在还小,什么娃娃亲的事以后大家都不要提。以后他们长大了,如果两个孩子情投意合,我庞水生今天把话放在这儿,我绝对!不会反对!” “庞水生你胡说什么啊!”金爱华生气地拉他,庞水生回头瞪她:“不嫌丢脸啊!闭嘴!” 这件事,顾铭夕和庞倩自然是不知情的,但是金爱华从此就恨上了钟小莲,对着庞倩也时常会讲钟小莲的坏话,还叫女儿要把钟小莲说的话当放屁。 在对待顾铭夕的问题上,无疑,庞水生和金爱华是有很大的分歧的。顾铭夕在家休养一年后,和庞倩同一届升入小学,当时顾国祥还未回国,庞水生为了两个孩子跑前跑后,还拜托木匠定制了顾铭夕的课桌,并向老师强烈要求,让女儿和顾铭夕同桌。 那时顾铭夕和庞倩都很小,自然也不会反抗,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,一做就是五年。 晚上,庞家一家三口吃饭时,金爱华突然问庞倩:“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钟小莲了?” 庞倩点点头,马上说:“我没和她说话。” “以后见到她,就走开,千万别去理她。”金爱华往庞倩碗里夹菜,“那疯女人刚才回来碰到我,居然还特地和我说,看到你和铭夕在街上打打闹闹,你还喂他吃番薯,好像感情很好的样子,她放的什么狗屁!” 庞倩闷头吃饭:“……” 庞水生有点生气:“爱华!” “干吗!”金爱华又转头问庞倩,“我问你,你喂顾铭夕吃番薯啦?” “没有没有。”庞倩立刻摇头,“是我自己在吃。” 金爱华看了她一会儿,说:“你也大了,该懂点事了,铭夕是个男孩子,你虽然和他是同桌,但也不能和他处得太近,你知道吗?” “嗯。”庞倩小鸡啄米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