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不论多少次再见洪荒世界,秦清都不得不承认,它的世界轮廓实实在在让人着迷。 既有雄浑壮丽,又有些优雅秀美。 云霄伸出手指,紧紧地攥住了秦清的手掌,转头在他的耳边轻声道:“如果夫君愿意,来日我便想方设法在洪荒开辟一方小秘境,作为我们两人的居所…” 过去她的修为不够,自然不敢轻易许诺这般言语。 现在云霄仙子堪称是洪荒第一准圣,距离圣人只差一缕鸿蒙紫气,实力上比起当年那些混沌神魔还要强上几分。 若是如圣人一般,开辟出一个能够演化万物的小世界作为道场,那她必定是做不到的;如果单单只是开辟出来一个安静的秘境作为两人的居所,肯定是能做到的。 “……” 两个人能在混沌之中干嘛? 这里又没什么灵气,难道还能修炼么? 洛神听到云霄仙子的话,忍不住悄悄看了她一眼,只觉得这位准圣大能真的是有些放得开。 “走吧,先去娲皇天!” 灵珠子懂得不多,心思更多地放在女娲娘娘交给他的任务,小童子头顶江山社稷图,带着洛神去前方引路。 圣人居所自然是有些不同。 女娲娘娘亲手开辟出来的娲皇天,乃是一处真真正正的小世界,这里宛如一座花园,无数奇形怪状的鲜花盛开,香气四溢。 洪荒难寻踪迹的灵药仙草在这里随处可见。 在洪荒世界,这些灵植或许其他修士得到之后会视若珍宝;在这里,却只能当做普通的花花草草,用以点缀。 女娲娘娘的天外道场就是这般模样,也不知三清圣人的天外道场到底是何等壮阔波澜! 圣人,真的不同。 圣人之下,尽为蝼蚁,绝非虚言。 天道圣人非但在实力上能够碾压圣人之下的修士们,更是在其他方面也能将修士们吊起来打。 洪荒之中最富裕的应该是截教的赵公明,他是属于那种只要落地就能捡灵石,悉心寻找就能觅得灵脉的人物,而且他又生财有道,更得了秦清帮忙,垄断过诸多行业。 如今赵公明捡灵石的时间,估计不如他耗费那点儿时间置办产业,反而收益更高。 即使像赵公明这等捡灵石都是浪费时间的人物,想要置办一处娲皇天这么大的花园,也要肉疼许久… 那就更别说其他人了。 第(2/3)页